主办单位:河北省阳光高考教育信息中心   资料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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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河北省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国办 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院校国标代码:13702 院校省级代码:2364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27号
    学院基本概况:本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国办全日制高等学院;是一所享有盛誉的集理工、文史、经济、管理、艺术学科为一体的多功能、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办学实体。坐落于市内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位于天津火车站与天津北站之间,交通便捷,环境优越。学院严格管理、严谨治学,注重学生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2005、2006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2%。学院曾被国家教委、天津市教委评定为A级校,2005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专家组来我院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学院办学特色和职业教育改革等给予了充分肯定。2006年学院被天津市政府授予“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物流管理、会计、商务英语、文秘、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招生计划25人,学费为5000元/生、年。
第三章 录取

第四条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政策,贯彻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分专业自高分至低分录取。专业调剂时,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我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经考核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咨询及通讯方式
    网址:http://www.tjcsxy.cn
    E-mail:cszyxy@163.com
    电话:022-26473167、26473168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27号 邮编:3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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