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 130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 山东省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信息产业厅共管。
第四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 全日制。
第七条 学制 三年或二年,可以专升本。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三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5000元,其中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软件职业学院两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7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年500元,按年度缴纳。
第九条 招生计划 面向山东、河北、山西、河南、江苏、辽宁、云南招生,举办34个专业,招生计划总计2400人。招收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其他志愿考生,直至录取额满。
3、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省)奖助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二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街7494号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828(咨询电话) 0536—2931569(招生办)
学院网址:www.sdcit.com 传真:(0536)2931569 邮编:26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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