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河北省阳光高考教育信息中心   资料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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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317)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
三、隶属关系:山东省教育厅
四、办学特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具有“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的办学特色。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4、录取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对录取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5、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6、凡达到录取标准者,由我院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学籍。
五、联系电话:0536-8571777 2600077 2901626(传真)
    邮编:261011
    办学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年路2798号(火车站南),可乘26、36路至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站
    网址:www.sdecu.com E-mail:zsb@sde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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