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河北省阳光高考教育信息中心   资料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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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 13856
三、校 址 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路36号,新校区位于经十东路南侧的章丘“高校园区”四、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五、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学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七、二○○七年招生计划
    面向山东、河北、山西、湖南、陕西、河南、江西、江苏、安徽、辽宁招生,举办31个专业。招收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2600人。
八、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
    3.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 艺术类考生: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投档线,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5. 录取原则:按考生院校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将尊重考生的志愿要求,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九、毕业证书 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经教育部统一注册的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十、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制度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学院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3.勤工助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4.困难补助:学院每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934371 88558047 82383689 传真:0531-88934371 邮编:250014
    联系人:杨老师、龚老师
    E-mail:zbb@sdcet.cn
    网址:www.sdc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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