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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14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南大学一路(新校) 邮编:266404
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明岛西路65号(老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二、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由国家交通部投资建设,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1792.5万元。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17人,其中高级职称138人,在校生1万多人。学院还被教育部列为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训基地之一;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
学院作为国内目前港航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青岛港独特资源优势,建立拓展以国际亿吨大港青岛港为龙头,包括国内各大港口、海尔、海信、中远等知名企业在内的强大而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网络,毕业生遍布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罗源湾、厦门、广州、深圳、宁波、南京、苏州、连云港、芜湖、北海、大连、锦州、营口、京唐、曹妃甸、秦皇岛、黄骅等港口和海尔、海信、海丰、中远、中海等知名企业,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低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以下九个专业只招男生《港口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港口电气方向)、《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
6、外语考试类别:英语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裸视5.0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裸视4.8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
四、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81735188 81735007 66818177
学院网址:www.qdgw.edu.cn
电子邮箱:qdgwzsb@163.com

附:河北招生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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