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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276(江苏招生代码:1114)
校 名:南京工程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新生录取。
2、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3、对江苏省以外地区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并按当地统考科目总成绩、根据文理科目要求分别计算各专业录取分。
4、江苏省报考我校的普通类考生,报考理工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中要求有物理,报考文史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不作要求。两门选测科目测试须达到2B级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
5、在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录取时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如下: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对选测科目的要求,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折算后的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外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
6、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等级不得超过3门,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再次从高到低排序。
7、除电力系统自动化(输配电工程)专业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学、电气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8、原则上,考生报考英语本科专业,英语成绩须在90分以上,报考国际经与贸易专业英语成绩须在80分以上。
9、加分与降分政策按照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
10、预留性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地区生源不平衡。
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025)86118008、86118009
传真:(025)86118600
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1号
电子信箱:zsb@njit.edu.cn
学校网址:www.n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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