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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除美术类专业在工艺美术分院办学外,其余专业在院本部办学。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生比例要求: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食品机械与管理》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毕业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及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每学期择优评定并颁发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不少于学生总数的23%。
(2)国家助学贷款:对于贫困学生,学院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以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奖励说明
2006年,我院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2004-200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市场分市场”等荣誉称号。
四、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120%比例投档。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取得全省美术联考合格证书及其他普通高校美术加试合格证书的艺术类考生,按2008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 邮编:110122
网址:http://www.lnemci.com E-mail : lnjjzsb@126.com
联系电话:024-89710533 89872456 传真:024-89871386
工艺美术分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岳山路7号 邮编:110035
联系电话:024-86360213 86360215  传真:024-86360168
分院网址:http://www.lnart.com.cn E-mail :xsk@lnart.com.cn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8日

附:报送河北招办计划表(专业方向).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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