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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出台 考生本人为农业户口

2008-03-25

今年参加高考的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办理,保定市人口计生委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尽快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业户口。

二、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考生本人为农业户口。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贴考生照片),审定表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分别加盖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的印章,县乡两级负责人分别签字;考生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母亲)均为农村居民的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口警印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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