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河北省阳光高考教育信息中心 资料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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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信息—东 北—吉 林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院代码:13161
学院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重点建设示范职业学院及全国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占地45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教职工1083人,全日制在校生12400人。
学院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订单培养”、“2+1”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以岗位课程能力模块化为主要内容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90%持双证上岗,就业率持续在90%以上。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
二、办学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东20号
三、录取原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考生必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左右裸眼视力不低于4.7。
4、录取方式
(1)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 ,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最低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奖励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6、毕业学历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
四、招生计划(见附表1、附表2)
五、联系电话: 0431-84602555
0431-84602666
学院招生负责人签名:
邮 编: 130033
学院招生网址:
http://www.cvi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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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webmaster@zjedu.org 联系电话:85043339 837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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